登记居所就业处不漏接通知书

【记者刘昱文高雄报导】110年度汽车燃料使用费7月开征后,部分车主没有收到缴纳通知书打电话要求监理所、站补寄,发现缴款书寄到车主户籍地址,但车主因租屋、就业、就学等原因,未居住在户籍地而未收到。

监理所表示,虽车辆登记的地址在户籍地,为方便车主收到监理业务相关通知,车主可以将现住的住居所地址或就业处所地址向监理所、站登记,汽机车燃料费将优先寄送到该住居所或就业处所。惟未实际居住之「邮政信箱」或「托他人代收转邮件之地址」不得申请,公司、行号也不得增设。

监理所提醒您,未收到汽机车燃料费缴纳通知书除了可以申请补寄外,也可以就近至4大超商使用多媒体事务机(统一ibon、全家FamiPort、莱尔富Life-ET、OK便利商OK mart)补单缴纳。

另可以利用各种线上支付管道如哔哔缴、Line Pay Money、街口支付、橘子支付、虾皮、元大行动App、监理服务App及监理服务网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帐户线上缴纳。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