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楼公益性跨区区段征收 启动盐埕与前金都市计画变更

高雄城中城大楼未来处置作为,市长陈其迈前于11月11日召开记者会说明,考量城中城的产权相当复杂,为兼顾公益性与城中城居民权利,提出在高雄首创的「公益性跨区区段征收」方案,将城中城街廓与七贤国中旧址东侧约1.2公顷土地,办理公益性跨区区段征收,保障原住户及所有权人之居住权及财产权。配合「公益性跨区区段征收」方案,都发局依火灾事故遭受损坏,启动盐埕与前金都市计画区之迅行变更程序,都市计画细部计画书、图自110年12月6日起公告公开展览至111年1月5日止。

林钦荣副市长表示,城中城大楼因经建筑、土木、结构技师三大公会鉴定为危楼,市府工务局依据建筑法第81、82条之规定,已张贴公告必须依建筑法强制拆除。基于宪法第155条,人民受非常灾害者,国家应予以适当之扶助与救济精神,以及依都市计画法第27条第1项第1款「因火灾遭受损坏时」规定,地方政府得办理都市计画迅行变更。因此同步启动「变更高雄市都市计画(前金、新兴、苓雅地区)产业专用区细部计画案」及「变更高雄市都市计画(盐埕地区)细部计画第四种商业区为公园用地案」两个都市计画细部计画变更案。

都发局长吴文彦指出,市府为保障城中城相关权益人的居住权及财产权,提出「公益性跨区区段征收」方案。经地政局意愿调查结果,已取得逾8成的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办理跨区区段征收。在前金区七贤国中旧址的变更细部计画草案,将东侧约1.2公顷土地做为跨区区段征收抵价地,及提供社会住宅公益设施。其中区段征收抵价地区位,划设为第2种产业专用区,容积率为630%,与城中城原址第四种商业区之容积率相同,土地使用可以做海洋观光相关产业、商业及住宅。

吴文彦同时指出,跨区区段征收范围临市中一路、贤中街一侧,规划为社会住宅基地,土地使用划为第1种产业专用区,容积率维持490%,土地使用一样可以做海洋观光相关产业、商业及住宅。在此特别感谢内政部次长兼任国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长花敬群支持,国家住都中心将出资约计30亿元,兴建600户社会住宅以及1500坪社福设施与1000坪青年共创空间,优先供给城中城无房屋所有权的居民租住以及在地青年与企业创业办公使用。

而在盐埕地区的变更都市计画草案,依据盐埕区公园用地公共设施服务水准检讨,尚缺1.76公顷,故将城中城大楼现址变更为公园用地,以充实盐埕老旧社区的公共设施与开放空间,期能为发展密集的旧城区,注入绿意与新风貌,促进都市新活力。

都发局表示,细部计画书、图自110年12月6日起公告公开展览至111年1月5日,并分别110年12月23日上午10:00于前金区公所4楼会议室及110年12月23日下午2:30于盐埕区公所11楼会议室召开说明会。公展期间任何公民或团体如有建议或意见,均可书面提出,提供本市都市计画委员会审议参考。相关都市计画书、图纸本,可在高雄市政府都市发展局、前金区公所及盐埕区公所阅览,电子档可于都发局网站查询(网址 https://urban-web.kcg.gov.tw/KDA/web_page/KDA020100.jsp?PK01=KDA050000&PK02=KDA020101.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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