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报导/王凯民>立委不满 拆除农地违章工厂慢

针对农地违章工厂拆除进度,立委陈椒华紧追不舍并指出,农地违章工厂不时发生失火,并且引发食安隐忧。经济部掌握蔡英文总统2016年上任后新增的违章工厂约2,500家。但是直到去年年底为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执行断水断电只有14家,拆除3家,连整体2,500家的1%都不到。王美花部长200家断水断电承诺确定跳票,明显行政怠惰。

 

陈椒华说,去年3月施行公布的《工厂管理辅导法》第二十八条之一第一项明定:「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对于中华民国105年5月20日后新增之未登记工厂,应即依法停止供电、供水及拆除」。但经济部却优先以第三十条令其停工并限期改善,该条甚至没有载明适用于第二十八条之一第一项的新增未登记工厂。

 

陈椒华认为,经济部对于第二十八条之一第一项的解释过于狭隘,实务作法只是勒令停工,与法律条文之文义显有违背。经济部对违章工厂的棍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依法行政,是把《工厂管理辅导法》第 28-1 条当塑胶吗?! 光是断水断电都已经不足够,依法应该要拆除,但是经济部连起码的断水断电都做不到,再三拖延,实在非常怠惰!

 

看守台湾协会秘书长谢和霖说,经济部为利于县市政府办理新增及既有未登记工厂断水断电(《工厂管理辅导法》第二十八条之一第一项)及中央相关机关代替怠于执法的县市政府履行断水断电(《工厂管理辅导法》第二十八条之三第二项),而订定了行政规则「未登记工厂停止供电供水作业程序」,但该作业程序第三点却说只针对勒令停工拒不遵从的业者,才会执行停止供电、供水,等于「假利于执法之名架空母法」,违背母法意旨。难道经济部看不懂?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主任粘丽玉表示,违章工厂为何不依有关法规予以「断水、断电」,且拆除?背后是否涉及关说?怕得罪违法者没选票,就无视农地污染,民众吃镉米吗?工辅法仅适用于「新增未登记工厂」、「非属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记工厂」两种类型,对既有低污染工厂不适用了。

 

陈椒华表示,经济部再不确实执行直接强制方法断水断电,继续让烂疮口流脓流汁、消极怠惰,我们绝对要向监察院举发,请监察院立案调查经济部,不能让无能的公务员继续怠惰下去,破坏农地安全、影响国人的食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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