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國民法官上億宣傳費 決議減列

立法院朝野黨團挑燈夜戰,晚間加班協商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司法院所編列1億2千萬元的的國民法官宣傳費,受到國民黨黨團質疑,兩度休息討論後,朝野終達成共識,決議減列5000萬元,並要求司法院需就此到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立委李貴敏仍批評,目前經濟受到新冠疫情拖累,司法院居然還花大筆經費搞行銷,更未必能達成政策行銷的實質效益,這種敗家的行為實在很不應該。

 

擔任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的李貴敏在協商取得共識後對媒體做了以上表示。她強調,其實相關單位早預期這筆經費會在立法院受到嚴重質疑,因此行銷經費未必真需要1億2,000萬,甚或是為協商預做準備,所以把編的數字拉到很高的結果。所以雖然刪了五千萬,但她仍不滿意。

 

李貴敏也指出,相較日本行銷政策的經費,不但編列數字相對少很多,而且臺灣面臨的是嚴重疫情的打擊,因此政府財務也應該把錢花在刀口上,在疫情期間還要花1億2,000萬去做宣傳,「這就是不應該」、「敗家」。

 

她並強調,宣傳方式非常多,尤其面對國民法官新制度上路,百姓要真正的參與才會有感受;反之,政府單位編一個動畫,百姓看或不看會有什麼感受呢?尤其整筆預要做整合行銷,要代言人,要IP,要有活動記者會,要電影、紀錄片,要動畫遊戲,要手遊,要網絡節目平臺、電視廣告、製播節目,捷運燈箱,還有大數據分析效益評估;洋洋灑灑,五花八門,還要花這麼多錢,純粹在消耗預算,政府單位根本沒能力掌控整體行銷,實在荒唐。

 

她也說,當初司法院之所以不採用陪審制,中間一項理由是要多增加2億多的經費,結果政府不願花這2億,卻另外拿了1億多來做宣傳,搞「大內宣」。這樣能讓人心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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