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协定即将生效 28日已获波兰总统杜达签署

外交部表示,「台湾波兰刑事司法合作协定」在前(108)年6月由双方驻处代表在我国外交部共同签署,并由外交部长吴钊燮、法务部长蔡清祥与来访的波兰司法部次长皮耶比亚克(Lukasz Piebiak)等人共同见证。这份重要双边协定,在台波两国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本(110)年1月28日获波兰总统杜达(Andrzej Duda) 签署,外交部对此表达诚挚欢迎。

依据这份协定,双方应在完成各自内部必要程序后,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我国在立法院于前年12月完成三读程序后,就已经通知波方。现在波方也完成其国内相关程序,包括众议院丶参议院分别无异议通过丶总统签署并公告,波方也将正式致函通知我方,通知日将作为「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协定」的生效日。

波兰是欧洲第一个和我国签署刑事司法合作协定的国家,协定内容包括刑事司法互助、引渡、受刑人移交、法律及实务见解的分享、追诉犯罪及犯罪预防资讯分享等5大领域,在双方尊重人权与法治的共同价值基础上,将会强化打击跨国犯罪,增进司法合作,并充分保障人民权利。外交部乐见台波近年继「台波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台波科学高等教育合作协定」等协定之后,再完成「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协定」的相关程序。外交部会持续努力,让台波在这良好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深化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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