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採檢非隔離 立委籲勞動部釋疑

部立桃園醫院爆發群聚感染,許多民眾因前往醫院探病或洽公,遭列為採檢、非隔離對象,他們被要求接獲採檢結果前須留在家中不可外出,自主健康管理,無法上班工作,也無法領取防疫補助,立委賴香伶要求衛福部、勞動部,應該儘速釐清法律爭議,研議是否給予防疫補貼,不要影響這些已採檢的「自主健康管理」民眾權益。

 

桃園醫院有超過4300人被居家隔離,有多少人為採檢非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者?衛福部則稱難以估計,對於這些採檢、非隔離的勞工,如何請假、給薪?勞動部在官網說明,有症狀者可請普通傷病假,如無症狀、且配合採檢者,只說不能視為曠職,建議雇主以「防疫隔離」註記,但雇主可不給薪,薪資「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若非居家隔離(檢疫)者,也無法領取每天一千元的防疫補助。賴香伶認為,以註記列為非曠職並無強制力,恐有被視為曠職之虞;勞動部指勞資協商是否給薪也屬自行協議,賴香伶主張,仍應由勞動部會同衛福部以公告或函釋,提出直接採認之依據。

 

賴香伶說,依衛福部說明,目前採檢可在24小時內有結果,但從確認採檢陰性到通知民眾,則約需二至三天時間,民眾可能須居家三天左右,對於無症狀、非隔離、等採檢結果的情況,如果勞工的工作性質是無法在家工作者,如何向雇主請假?是否可獲得每日一千元的檢疫補助?攸關民眾權益,勞動部、衛福部都應說清楚、講明白。

 

賴香伶表示,對於上述情況,勞動部官員稱這類情況並未列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範中,「還須待指揮中心對特別條例發布新的解釋」,顯示勞動部與衛福部對如何規範這類受隔離勞工權益,都未討論,他呼籲兩部會應儘速釐清,研議是否將已採檢、限令居家不得外出者,比照居家隔離對象,發給通知書,可做為其向雇主請假的依據,也應研議是否發給檢疫補助,避免影響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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