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报导/王凯民>采检非隔离 立委吁劳动部释疑

部立桃园医院爆发群聚感染,许多民众因前往医院探病或洽公,遭列为采检、非隔离对象,他们被要求接获采检结果前须留在家中不可外出,自主健康管理,无法上班工作,也无法领取防疫补助,立委赖香伶要求卫福部、劳动部,应该尽速厘清法律争议,研议是否给予防疫补贴,不要影响这些已采检的「自主健康管理」民众权益。

 

桃园医院有超过4300人被居家隔离,有多少人为采检非隔离、自主健康管理者?卫福部则称难以估计,对于这些采检、非隔离的劳工,如何请假、给薪?劳动部在官网说明,有症状者可请普通伤病假,如无症状、且配合采检者,只说不能视为旷职,建议雇主以「防疫隔离」注记,但雇主可不给薪,薪资「由劳雇双方自行协商」,若非居家隔离(检疫)者,也无法领取每天一千元的防疫补助。赖香伶认为,以注记列为非旷职并无强制力,恐有被视为旷职之虞;劳动部指劳资协商是否给薪也属自行协议,赖香伶主张,仍应由劳动部会同卫福部以公告或函释,提出直接采认之依据。

 

赖香伶说,依卫福部说明,目前采检可在24小时内有结果,但从确认采检阴性到通知民众,则约需二至三天时间,民众可能须居家三天左右,对于无症状、非隔离、等采检结果的情况,如果劳工的工作性质是无法在家工作者,如何向雇主请假?是否可获得每日一千元的检疫补助?攸关民众权益,劳动部、卫福部都应说清楚、讲明白。

 

赖香伶表示,对于上述情况,劳动部官员称这类情况并未列在《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规范中,「还须待指挥中心对特别条例发布新的解释」,显示劳动部与卫福部对如何规范这类受隔离劳工权益,都未讨论,他呼吁两部会应尽速厘清,研议是否将已采检、限令居家不得外出者,比照居家隔离对象,发给通知书,可做为其向雇主请假的依据,也应研议是否发给检疫补助,避免影响劳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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