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海巡署小隊長殉職 籲正視撫卹

由於臺海形勢緊張,巡護勤務加重,1月26日海巡署艦隊分署小隊長蔣爭台,赴南沙執行巡護任務,卻在返航前兩日、2月5日上午航行到高雄港西南方142浬處,經發現倒臥艙內浴室,最後急救無效。雖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撫卹。相較軍職同仁於類似情況時,若經國防部核定為因公死亡時,依其遺族的身份,如為父母或配偶,則年撫金得給與終身。

 

對此,國民黨立委鄭麗文、葉毓蘭、溫玉霞、鄭天財召開記者會,共同呼籲「蔡總統 說好的當警消後盾呢?」。鄭麗文表示,蔣小隊長執行碧海專案回程航程中,發生不幸意外死亡,並追頒獎章等,可見蔣小隊長對海巡的貢獻,足為同仁的表率。這個不幸事件,希望政府能正視海巡、警察同仁們,執行高危險任務時,撫卹制度上的問題。政府對海巡署弟兄的重視,應給予更良好配備、待遇,這才是對海巡同仁的尊敬。

 

葉毓蘭表示,海巡是一個軍警文併用的單位,警職人員如執行搶救災害(難)或逮捕罪犯等艱困任務,或執行與戰爭有關任務時,不幸亡故,依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的規定核予二百四十個月(20年)之月撫卹金。以蔣小隊長不幸的案例,可能會被認定於「辦公場所觸發疾病」,僅給與一百二十個月(10年)之月撫卹金,這樣合理嗎?

 

溫玉霞表示,因為兩岸對立、軍警勤務倍增、空軍要出勤、海巡也一樣,可是政府高層從來不理性考慮這些新增勤務要如何配置人力,只知道要求基層要完成任務,是否勞務過重才會造成悲劇?這些年紀漸長又要扛重責的公務人員,可說是錯誤政策下的無辜受害者,難道政府高層不能多給基層更多的尊嚴,以及更公平合理的對待嗎?

 

鄭天財表示,在立法院第九屆會期審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時,銓敘部在辦理公務員因公死亡因公殉職的認定時,應該要尊重機關的看法,畢竟機關最瞭解事情始末、工作環境,但往往撫卹案送到銓敘部就被否定,當時提出據證責任的轉換的修法建議,當銓敘部認為不符合因公死亡,應該由該部舉證說明,而不是一再退回主管機關補正說明。

 

故蔣小隊長的遺族表示,蔣小隊長平日身體狀況良好,家屬很難接受會發生這樣的意外,海巡艦艇出海執行任務,期程很長,政府應考慮改善海巡的硬體設備,並應思考配賦醫生隨艦出海,以維護海巡人員的健康,避免悲劇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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