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报导/王凯民>海巡署小队长殉职 吁正视抚卹

由于台海形势紧张,巡护勤务加重,1月26日海巡署舰队分署小队长蒋争台,赴南沙执行巡护任务,却在返航前两日、2月5日上午航行到高雄港西南方142浬处,经发现倒卧舱内浴室,最后急救无效。虽依「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及「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抚卹。相较军职同仁于类似情况时,若经国防部核定为因公死亡时,依其遗族的身份,如为父母或配偶,则年抚金得给与终身。

 

对此,国民党立委郑丽文、叶毓兰、温玉霞、郑天财召开记者会,共同呼吁「蔡总统 说好的当警消后盾呢?」。郑丽文表示,蒋小队长执行碧海专案回程航程中,发生不幸意外死亡,并追颁奖章等,可见蒋小队长对海巡的贡献,足为同仁的表率。这个不幸事件,希望政府能正视海巡、警察同仁们,执行高危险任务时,抚卹制度上的问题。政府对海巡署弟兄的重视,应给予更良好配备、待遇,这才是对海巡同仁的尊敬。

 

叶毓兰表示,海巡是一个军警文并用的单位,警职人员如执行抢救灾害(难)或逮捕罪犯等艰困任务,或执行与战争有关任务时,不幸亡故,依照「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的规定核予二百四十个月(20年)之月抚卹金。以蒋小队长不幸的案例,可能会被认定于「办公场所触发疾病」,仅给与一百二十个月(10年)之月抚卹金,这样合理吗?

 

温玉霞表示,因为两岸对立、军警勤务倍增、空军要出勤、海巡也一样,可是政府高层从来不理性考虑这些新增勤务要如何配置人力,只知道要求基层要完成任务,是否劳务过重才会造成悲剧?这些年纪渐长又要扛重责的公务人员,可说是错误政策下的无辜受害者,难道政府高层不能多给基层更多的尊严,以及更公平合理的对待吗?

 

郑天财表示,在立法院第九届会期审查「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草案时,铨叙部在办理公务员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的认定时,应该要尊重机关的看法,毕竟机关最了解事情始末、工作环境,但往往抚卹案送到铨叙部就被否定,当时提出据证责任的转换的修法建议,当铨叙部认为不符合因公死亡,应该由该部举证说明,而不是一再退回主管机关补正说明。

 

故蒋小队长的遗族表示,蒋小队长平日身体状况良好,家属很难接受会发生这样的意外,海巡舰艇出海执行任务,期程很长,政府应考虑改善海巡的硬体设备,并应思考配赋医生随舰出海,以维护海巡人员的健康,避免悲剧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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