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布「艺文纾困4.0」补助须知 曾获艺文纾困补助自然人6月4日3万元直接入帐

文化部今(3)日公布「艺文纾困4.0」补助方案,补助自5月11日起因受疫情影响产生营运困难的个人及事业。为达即时纾困效果,文化部表示,曾获艺文纾困1.0及2.0补助的自然人,文化部采取主动审查合于规定者,并与其他部会勾稽排除重复领取等因素后,3万元将于明(4)日直接入帐;至于艺文事业及未曾获艺文纾困补助的自然人,也将采「线上申请、简化程序、先到先审」方式,加快核定拨款速度。

文化部指出,此次纾困4.0,文化部共获行政院同意编列特别预算45.49亿元,办理艺文纾困补助、纾困贷款利息及补贴、场馆租金减免或规费补贴等方案。

文化部说明,「艺文纾困4.0补助」分为对自然人及事业的补助。具我国国籍的自营或无固定雇主的艺文工作者,因受疫情冲击而导致承揽契约或工作约定受影响,无论有无参加劳保等社会保险,皆可提出申请,补助基准参考劳动部自营作业者方案,每人补助3万元。申请者若有其他已投入之制作或相关费用,则可以再酌增经费,合计补助以6万元为上限。

文化部表示,为简化申请及加快拨款程序,曾获艺文纾困1.0及2.0补助的自然人,以主动审查方式,扣除经勾稽重复领取其他部会补助,以及已在企业、机关(构)投保或领有公保退休金者等,于6月4日将补助款3万元采直接拨款方式入帐。至于未曾获补助或要申请制作费项目者,则另依须知规定进行申请。

事业部分,区分为「各类型艺文事业」、「营业额减少达50%之事业」及「受中央政府命令停业,且给付其员工未达基本工资之事业」三种补助,符合于我国设立登记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团体或负责人具我国国籍之商号(个人工作室),可依受疫情影响情形申请,但三种补助只能择一申请。

文化部说明,「各类型艺文事业」补助项目包含人员薪资及必要支出费用等,最高上限250万元。「营业额减少达50%之事业」则以其雇用员工数每位4万元计算,给予一次性营运补贴。至于「受中央政府命令停业,且给付其员工未达基本工资之事业」,以其雇用员工数每位1万元计算,给予一次性停业补贴;事业之受雇员工给予一次性薪资补贴3万元,另由就业安定基金加发生活补贴1万元,共4万元之补贴,由事业一并具领转发。

文化部指出,原订申请至6月17日的「营运损失补助专案」,为简化作业,在6月7日前已完成申请传送者,将继续审查,并得在不重复补助项目情况下,申请艺文纾困4.0的三种事业补助之一;尚未完成申请传送程序者,则请直接改申请艺文纾困4.0补助。

「艺文纾困4.0」补助预计于6月7日公告受理,自然人申请日期至110年7月12日止、事业申请则至8月31日止,申请方式采线上及邮寄两种方式,文化部表示,为防疫及节省申请与作业时间,建议优先采线上申请方式,文化部也将采先到先审方式,加快各项审查及核定拨款作业。

此外,在纾困贷款及利息补贴部分,文化部自去年即已争取将艺文产业纳入经济部中小企业处纾困振兴贷款及利息补贴方案,并针对大型艺文事业提供无上限的利息补贴,今年度将持续办理。之前已取得纾困振兴贷款的艺文业者,文化部将协助与承贷银行沟通,主动协助申贷者评估再展延需求,包括贷款利息补贴延长及本金缓缴需求等。

文化部强调,除艺文纾困补助及贷款利息补贴外,文化部同步办理场馆租金减免或规费补贴方案,以及针对已获常态性补助或委托的计画或活动,则主动盘点通知受补助或委托单位得修正合约,延后办理,已支出预算仍得认列等行政调控作为,相关方案及措施,文化部将陆续对外公开说明。

*特别说明
因行政院「纾困3.0」主要补助观光、制造、贸易服务、会展、技术服务等产业,今年度此波特别预算补助则为「纾困4.0」,为与行政院所称一致,避免造成混淆,文化部补助方案亦同步为「艺文纾困4.0」。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