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昶佐罢免案跟立委补选 30日零时起民调封关

据中央社报导,台中第二选区立委补选、台北市中正万华立委林昶佐罢免案将于明年1月9日投票。中选会今天提醒,自12月30日零时起至1月9日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发布、报导、引述相关民调。

台中第二选区立委补选与林昶佐罢免案将于明年1月9日投票。

中央选举委员会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自30日零时起至111年1月9日投票时间截止前,政党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与此次罢免案及补选候选人或补选的民意调查资料,也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违反规定者,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中选会说,政党及任何人不得于竞选活动期间的每日上午7时前或下午10时后,从事公开竞选、助选及罢免等宣传活动;但不妨碍居民生活或社会安宁者,不在此限。

中选会也提醒,政党及任何人也不得于投票日从事竞选、助选或罢免活动;违反规定者,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至于投开票当日,中选会表示,投票日于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扰乱投票进行,或妨害民众自由行使其投票权等不法行为,含监控行为在内,将由检警机关依刑法第142条及第147条规定处理;同时,投票日投票所四周30公尺内,也不得有喧嚷、干扰、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的行为。

刑法第142条规定,以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选举或其他投票权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项之未遂犯罚之。另外,第 147条则规范,妨害或扰乱投票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万5000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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