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跟荷包过不去! 高市府提醒酒驾罚锾无上限

高雄市道安会报提醒市民朋友,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已完成修法,酒驾按次加罚的金额已无上限,饮宴过后请勿开车骑车,千万别跟荷包过不去。

 

交通局指出,高雄市110年1~2月共发生2件酒驾死亡(A1)事故,造成2人死亡,而酒驾事故导致受伤之人数也已达到75人,3月17日更发生酒驾冲撞机车之事故,导致6人轻重伤。

 

为导正民众行为,道交条例修正条文已于108年施行,现况将因驾车种类、酒测值级距的不同而提高罚锾,当酒测值达0.15MG/L(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3)以上,机车罚锾为1万5000元~9万、汽车罚锾3万~12万,须吊扣驾照1~4年甚至吊销驾照;酒驾累犯第二次机车罚9万、汽车罚12万,第三次以上者按次加罚9万,均吊销驾照;至于酒驾拒测,罚锾18万元起跳,拒测累犯则按次加罚18万,同样须吊销驾驶执照。

 

「有关酒驾累犯及拒测累犯的按次加罚规定将无上限!」,交通局长张淑娟说,酒驾者通常过度自信,认为自己酒量好、还很清醒、不会超过取缔标准等,但实际上已将自己置于险境,更严重影响所有用路人的安危,对无辜的用路人造成许多伤害,无论政府或市民都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也因此促成酒驾处罚的修法,务请民众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别跟荷包过不去。

 

警察局表示,高市警方自年前即依据各辖酒驾事故发生特性规划专案取缔期程,110年1~2月共计取缔1700余件,警方将持续执行,也提醒市民朋友饮酒后切勿驾驶任何车辆,以免危害他人与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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