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購買法拍土地 再移轉可能負擔高額土增稅

【記者顧凌豪報導】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經法院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之土地,原則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但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較低之拍定價額為準。嗣後移轉該土地,拍定人則以較低之拍定價額為前次移轉現值作為課稅依據。

財稅局提醒,低價購買法拍土地須考量未來移轉土地增值稅負,民眾若以低於公告土地現值之拍定價格購買法拍土地,未來再移轉時,因前次移轉現值為較低之拍定價,計算漲價總數額,將可能核課高額之土地增值稅。

若仍有疑義,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或請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875959,將有專人您服務,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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