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环保杯享至少5元优惠 7/1四大连锁业者正式上路

【记者顾凌豪报导】
为推动减碳生活,台北市环保局表示,自今(1)日起民众自备环保杯(非一次用饮料杯)前往连锁饮料店、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及连锁超级市场等四大连锁业者购买饮料时,业者应提供至少5元的优惠。针对业者落实情形,环保局同步也自今日开始对业者进行全面稽查,四大连锁业者共计列管3,740家,将于7月底全数稽查完成。

环保局表示,依环保署111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饮料杯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四大连锁业者门市自7月1日起应于营业场所标示「自备饮料杯省_元」,每字边长至少5公分,以利消费者清楚得知提供自备优惠讯息并确实提供折价优惠。如有违反情事将依废弃物清理法开罚1,200~6,000元,并要求业者改善。

为配合政策上路,环保局已于5-6月期间完成辖内列管四大连锁业者法令宣导作业,包括法令公告事项、相关宣导单张等,并举办线上说明会沟通交流,确保业者了解政策内容,进而顺利依法执行。

环保局鼓励民众,在购买饮品时,能自备环保杯,除了享有优惠外,对于环境也能尽一份心力,以绿色消费共同打造对环境更友善的减塑生活,共创净零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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