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勸導車燈破損卻飄來酒味 一查原來是老司機

【記者/陳佩琪 高雄報導】高雄一名42歲的陳姓男子下班時間騎著一輛後車燈破損的機車,員警趨前攔下勸導時卻聞到男子渾身酒氣,在施測過程中男子卻屢屢消極不配合,在員警告知拒測將罰款新臺幣18萬元後,男子一臉訝異配合著「綜藝驚」的動作後才乖乖配合酒測,沒想到酒測值還是超標。

鼓山分局鼓山派出所警員呂亞哲17日下午5點30分左右行經鼓山區河西一路時,眼尖發現前方機車後車燈破損而攔下勸導,正當員警請男子撥打方向燈測試是否正常時,卻聞到陳男身上濃濃酒味。施測過程中男子不斷轉身拉口罩呼氣想要降低酒味,且多次檢測失敗,明顯消極不配合意圖藉故拖延,在員警告知拒測將面臨高額罰則時,陳男立刻配合施測,但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6毫克,任憑他如何搖手祈求「不會超過、不會超過」也於事無補,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發現,擔任臨時工的陳男已經不是第一次酒駕被查獲,在108及109年分別被查獲,加上這一次已經是第3次了,難怪會千方百計拖延。鼓山分局長蔡鴻文呼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酒駕罰則,自111年3月31日開始施行。酒駕及拒測累犯認定由5年延長為10年,另外10年內酒駕或拒絕酒測二次以上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請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上路,以免害人又害己。

(圖/記者 陳佩琪翻攝,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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