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移工调薪 高市劳工局提醒雇主可申请薪资补贴

【记者千翼报导/图 : 高雄市政府】

劳动部宣布自111年8月10日起对于新招募引进或期满续(转)聘的家事移工,每月薪资由1.7万调高至2万元。至于目前尚在劳动契约有效期间内的家事移工,则依原契约约定薪资办理,但建议雇主可主动比照调薪,政府亦将提供补助经费,以减轻雇主负担。

高市劳工局特别提醒,劳动部为降低经济弱势家庭因此次调薪所造成冲击,对于雇主或被看护者聘雇看护移工,如属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领取生活补助费、依《老人福利法》领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贴情形者,提供雇主每月3,000元薪资补贴,补助期间最长3年,每案最高补助10.8万元;至于其他一般户雇主如有调薪事实,得于111年底前向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提出申请,将提供雇主每月1,500元薪资补贴,最长补助4个月,每案最高补助6,000元。

周登春局长表示,劳动部本次调薪规划,同时兼顾移工合理薪资结构及雇主经济负担,印尼政府也将重新恢复家事移工文书验证并重新开放来台,期能有效纾解国内看护移工短缺问题。雇主或移工朋友如对于调薪或补助事项仍有相关问题,可洽询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电话:(02)8995-6000、拨打1955申诉专线或直接向劳工局(07)813-3495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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