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銀行與律師公會簽訂合作意向書 提供在地社福、弱勢及市民更專業的信託服務

高雄銀行(2836)為響應金管會推動信託2.0計畫,於今(111)年10月13日與高雄律師公會共同簽訂「信託業務合作意向書」。高雄銀行近年來為配合主管機關政策,積極致力於信託業務的推廣與細緻化。本次與高雄律師公會達成合作共識,未來雙方將持續在信託業務的推動上密切聯繫,提供在地的社福機構、弱勢群體與一般客戶都能享有更專業的信託服務。

 

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長黃奉彬表示:隨著我國人口結構及社會環境之變化以及經濟發展情形,各界對信託之越來越重視。為使「信託」能夠達到資產管理、確保經濟安全以及資產保全的功能,信託法律規劃專業乃為重要關鍵,除此之外,民眾所需信託服務,除專業法律規劃或諮詢之外,也需要透過信託跨業的資源與合作,才能更精準提供客戶完整服務,以滿足客戶不同階段、多重面向的人生需求,藉由擴展及深化信託跨業結盟,共同創造三贏局面。

 

高雄銀行代理董事長陳勇勝強調,高雄銀行在信託業務上以「整合外部資源,善盡社會責任」為該行年度經營方針,其中深化信託服務跨業結盟即為核心目標之一,自民國109年以來,陸續與養護中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合作,致力運用信託協助客戶達成資產傳承、財產保護、在地安養等需求,期望建立信託結盟產業生態鏈,發揮異業資料共享效益,協助民眾資產管理及確保財產安全,進一步發揮社會安定的力量。

 

陳勇勝董事長表示,善用信託機制可以為社會大眾解決財產傳承、資產保全和財產交易的問題,但是一般社會大眾遇到財產相關問題時,會先尋求律師提供專業服務。本次在地的高雄銀行與在地的高雄律師公會強強聯手,結合各自在法律與金融上的專業,由不同專長領域的律師提供法律專業諮詢與規劃,而由銀行辦理信託專業相關服務,也可以委由律師擔任信託監察人,為信託財產把關,可說是南部在地信託服務持續深化的重要里程碑。相信透過銀行與律師雙方的專業分工互補,不但可以滿足客戶多元的需求,更期望藉由這樣的合作模式,攜手為廣大的金融消費者提供一站式購足的全方位信託服務,用信託創造更美好的社會。

 

陳勇勝董事長更指出,高雄銀行已在高雄深耕40餘年,更是全台唯一一家將總行設置於高雄的在地銀行,向來與在地民眾的金融需求緊密結合,該行信託部也設立在高雄,讓南部地區的社福機構、一般民眾,也能享有面對面的信託洽談,為每一位客戶不同的需求,真正做到「量身訂做客製化服務」,例如,民國103年八一氣爆、105年0206台南大地震之「社會救助款信託」,以及今年上半年的「里長善款信託」,皆獲得各界的迴響與肯定,讓社會的愛心持續增進。

 

此外,高雄銀行為深耕地方,也持續辦理具有公益性質的信託,除了規劃結合授信以房養老提供高齡者生活照護費用支付功能的安養信託,在社會發生重大急難救助事件時,皆能迅速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將社會善款結合信託機制,達到善款專款專用的目的,幫助當事人維持未來穩定的基本生活,實現普惠信託的理念,利用信託服務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圖/右為高雄銀行董事長陳勇勝、左為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長黃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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