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第4季大執法首月取締酒駕373件 宿醉酒駕占3成

【記者謝慧真報導/圖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適逢歲末年終,耶誕節、跨年、尾牙等活動接踵而至,飲宴聚餐逐漸增加,民眾時常飲酒助興,恐衍生酒後駕車情事,為加強遏止酒駕憾事,臺北市警局規劃自111年10月1日起啟動第4季「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統計大執法首(10)月計取締酒後駕車373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05件,分析取締時段以0-6時占43%最高、6-12時占29%次之,宿醉酒駕有增加趨勢,因喝酒隔日之宿醉也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年底前警方將持續強化執法強度及密度,提醒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

       統計本市10月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路段,前5名依序為重慶北路四段、林森北路、民權西路、中正路、承德路一段等路段。臺北市警局將採取三階段防制酒駕作為「事前宣導、事中執法、事後溯源」,透過事前宣導「酒後不開車,翌日宿醉不上路」觀念,提高民眾切勿酒駕認知,減少違規行為;事中強力執法,針對酒駕易發生路段及酒店、夜店、KTV、餐廳等提供飲酒場所周邊加強攔檢稽查,強化執法強度及密度;事後針對酒駕致人死傷交通事故向上溯源,追查提供飲酒之場所業者有無善盡防制酒駕責任,是否有勸阻或提供代駕服務,並運用第三方警政,督促提供飲酒業者應盡社會責任,協助代客叫車、代客駕駛服務。

酒駕新規自111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為貫徹市府「酒駕零容忍」政策,臺北市警局將持續展現打擊酒駕決心,運用大數據分析於酒駕易發生路段及提供飲酒場所周邊加強攔檢稽查,呼籲民眾因目前新法酒駕違規處罰加重,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酒後請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並要留意飲酒隔日之宿醉亦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