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顧凌豪報導】
因111年10月16日尼莎颱風期間於本市堤外停車場內之泡水車輛,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持至當日下午5時止),可至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簡稱停管處)官網(https://pma.gov.taipei/)下載申請書並提供車輛泡水證明文件及領據,郵寄至停管處(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或向停管處服務台、海光公園地下停車場及前港公園地下停車場提出申請,經審核合格後,發給每部汽車新臺幣2萬元、每部機車2千元慰助金。
因111年10月16日尼莎颱風期間於本市堤外停車場內之泡水車輛,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持至當日下午5時止),可至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簡稱停管處)官網(https://pma.gov.taipei/)下載申請書並提供車輛泡水證明文件及領據,郵寄至停管處(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或向停管處服務台、海光公園地下停車場及前港公園地下停車場提出申請,經審核合格後,發給每部汽車新臺幣2萬元、每部機車2千元慰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