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收管五甲国宅公共设施用地依法有据 呼吁市民勿受不实讯息误导

【记者千翼报导】

针对近日凤山五甲国宅社区间有心人士散布文宣指称高市府并吞五甲国宅住户近30亿元之土地,平均侵吞每户40万元乙事,高市府都发局严正声明,该传单明显存在「虚假讯息」,绝非事实,有误导民众之虞,请市民勿听信不实谣言!

都发局吴文彦局长表示,五甲国宅是内政部营建署所兴建,并委托地方政府管理维护。因国宅条例已于民国104年废止,故五甲国宅已回归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由住户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自主管理。国宅管理未竟事项则依住宅法接续处理。

吴文彦指出,在五甲国宅兴建完成时,为减轻国宅承购户地价税负担,将原属承购户共有的土地与设施,包括纳入国宅售价之管理站、地下室、巷道、儿童游戏场、绿地等,登记为营建署管有,因此在回归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自主管理后,市府依住宅法第61条规定办理更名登记程序,以移转为国宅所有权人共同持有。至于与国宅同时辟建之都市计画公共设施,如都市计画之公园、绿地、道路、停车场等公共设施,依同法应登记为地方政府所有并予管理维护。

吴文彦说,按照上述区分,社区的公共设施得以完善维护,私人产权获得公设维护的使用便利性与产权加值,国宅住户因而受益。并无不实传单指称之市府并吞五甲国宅住户土地近30亿元,每户遭侵吞40万元情事。

都发局受营建署委托办理更名登记行政程序,已在五甲国宅社区陆续召开10余场说明会,偕同营建署向社区居民说明办理依据及后续处理方案。

依营建署说明,五甲国宅社区系购买当时之台糖土地,依据市地重划精神采整体规划及开发后,再依据国宅条例规定分批兴建并配售。故部分都市计画公共设施费用并入成本列计由承购户负担,其与市地重划内之公共设施工程及土地费用由参加市地重划之地主共同负担用意相同,故社区内都市计画公设土地之产权归属,应依市地重划之精神处理,由政府取得及维护。

对此,吴文彦表示该等主张误解法规之涵义,有散发虚假讯息误导民众之虞。高雄市政府系依法行政,住户的疑虑将统整录案,近期将再请主管机关营建署召开说明会说明,以厘清住户疑虑。

都发局偕同营建署召开地方说明会(图 : 高雄市政府都市发展局)

五甲国宅社区范围内都市计画公共设施分布图(图 : 高雄市政府都市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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