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管处30日起迳行清除所有竞选广告物并向相关人员收取清除所需费用

【记者林伟呈报导】

台北市建管处表示,为维护本市良好市容景观、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自111年11月30日起迳行清除所有竞选广告物并向设置人员收取清除所需费用。

建管处长刘美秀表示,111年第8届市长、第14届市议员及第14届里长选举投票作业已经于111年11月26日顺利完成,依台北市竞选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第5条第2项规定,各竞选广告物之设置人应于111年11月29日以前将所有设置之竞选广告物自行清除完毕。目前各公职人员参选人已经陆续将所设置之竞选广告物清除,惟仍有少数公职人员参选人未将所设置之竞选广告物清除完成。为恢复市容景观、维持交通秩序及减少公共安全之产生,建管处将自111年11月30日起迳行清除所有竞选广告物并向设置人员收取清除所需费用。

建管处表示,台北市竞选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对于逾期仍未将竞选广告物自行清除完毕之设置人,规定以「得令使用人、设置人或设置处所所有人限期改善或补办手续,逾期仍未改善或补办手续者,处新台币5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之方式办理,惟建管处执行选举后竞选广告物清除作业系以市容景观、交通秩序之恢复及减少公共安全之产生为主要考量,非以处罚锾为主要目的,故将于111年11月30日起依行政执行法第27条规定,不另通知即迳为执行清除作业,相关收费标准依台北市广告物清除拆除刷除及游动广告车辆移置保管收费标准办理。

北市环保局清洁队拆除分类竞选广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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