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二轮车11月30日起须挂牌、投保强制险才能上路

【记者顾凌豪报导/图 : 台南市交通局】

「微型电动二轮车」(原电动自行车) 将自本(11)月30日起实施新制,新购车辆均需挂牌,并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才能上路,若违反相关规定将予以开罚,台南市交通局表示,11月29日前已购买的旧车则有2年缓冲期申请挂牌作业,至明(112)年底旧车申请挂牌可免收450元的牌照及行照规费。

 

台南市交通局局长王铭德表示,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须年满14岁、戴合格安全帽、不得载人、不得超速(时速25公里以下)、不可酒驾,11月30日起的新购车辆若未依规定领用牌照行驶,将处车辆所有人新台币1,200至3,600元罚锾并禁止行驶;如擅自改装电子控制装置,将处车辆所有人新台币1,800至5,400元罚锾;如未依规定戴安全帽者,处驾驶人新台币300元罚锾。

 

交通局表示,旧车申请挂牌作业时,须准备身分证明文件、新领牌照登记书、来历证明、统一发票、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证及印章,如车辆来历证明已遗失,可以由原制造商、进口商、相关产业公会出具证明文件,统一发票若遗失,得由原车主以切结方式办理。

 

交通局表示,交通部为鼓励现行的微型电动二轮车可尽早挂牌纳管,自11月30日起至明(112)年底提早挂牌将免收450元牌照和行照规费,呼吁民众尽早至监理站申请挂牌。

 

另监理站为服务使用中微型电动二轮车,将与经销商、移工仲介公司、工业区、区公所、里民活动中心等单位合作,办理「到点服务」,提供实车查核挂牌作业。若有领牌相关问题或申请到点服务,可迳洽监理服务网微型电动二轮车专区(https://www.mvdis.gov.tw/)或各监理站(新营监理站06-6352845、麻豆监理站06-5723181、台南监理站06-269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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