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撞两车不见肇者行踪 警方火速依肇逃究办

【记者林伟呈报导】

高雄市前镇区今(6)日清晨3时许,于二圣路发生一件交通事故,一部汽车碰撞路边停车之二部车辆后,驾驶未依规定留下迳自离开,警方到场后发现,现场仅有肇事之车辆而不见驾驶行踪,该交通事故未有人员受伤。

该肇事车辆行驶于二圣路东向西,碰撞停放于路边的2部自小客车后离去,警方已调阅监视器并已联系黄姓车主到案说明、厘清案情,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

前镇警分局长陈志荣提醒驾驶人,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应依规定报案,届时将有警方到场协助处理及测绘,倘若碰撞路边停车之车辆无法联系另一方当事人,亦得留下联络资料,切勿心存侥幸便宜行事,一旦未依规定处置迳行离开事故现场,将依规定对其肇事逃逸之违规行为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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