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撞兩車不見肇者行蹤 警方火速依肇逃究辦

【記者林偉呈報導】

高雄市前鎮區今(6)日清晨3時許,於二聖路發生一件交通事故,一部汽車碰撞路邊停車之二部車輛後,駕駛未依規定留下逕自離開,警方到場後發現,現場僅有肇事之車輛而不見駕駛行蹤,該交通事故未有人員受傷。

該肇事車輛行駛於二聖路東向西,碰撞停放於路邊的2部自小客車後離去,警方已調閱監視器並已聯繫黃姓車主到案說明、釐清案情,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前鎮警分局長陳志榮提醒駕駛人,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依規定報案,屆時將有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及測繪,倘若碰撞路邊停車之車輛無法聯繫另一方當事人,亦得留下聯絡資料,切勿心存僥倖便宜行事,一旦未依規定處置逕行離開事故現場,將依規定對其肇事逃逸之違規行為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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