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二轮车新制上路7大重点 防制交通事故 屏警祭出6大策略

【记者谢慧真报导/图 : 屏东县政府警察局】

国内目前除了汽、机车及大众运输工具外,电动自行车已成为许多民众及移工朋友普遍喜好使用之代步交通工具,但也衍生市面贩售许多未经审验合格或违规改装车辆,以及民众骑乘乱象及交通事故,立法院日前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电动自行车将纳牌管理,并增订违规骑乘及改装相关罚则。

电动自行车过去因不需申请牌照、投保强制险,常衍生车祸、无法理赔等争端,政府为此修法加强纳管,并更名为「微型电动二轮车」,自本(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电动二轮车需经检测及型式审验合格,并登记、领用、悬挂牌照及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后,才能骑乘上路,若未领牌上路,将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罚锾,并移置保管车辆;若未投保强制险,将处新台币750元以上至1,500元以下罚锾。

警察局将针对辖区微型电动二轮车易肇事或多事故路段(口),统计分析肇事时段、型态及主要肇因,弹性规划执法勤务,平时执行各项交通执法勤务,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主动拦查取缔;此外经分析本县A1+A2交通事故概况,主要肇因以未注意车前状况(如超速)约42%,其中机车族群未戴安全帽人数中,受伤比例约81%,故防制重点为机车族群、路口事故、侧撞类型,警察局祭出6大防制策略(速度管理、安全帽违规取缔、号志运用、路口违停取缔、科技执法及行车视距检视),加强防制交通事故发生。

屏东县政府警察局局长刘印宫呼吁民众,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虽无需驾照,但需年满14岁才能骑乘,且骑乘时必需配戴合格安全帽,并且不得载人、不超速(时速25公里以下)、不酒驾等,遵守标志、标线及号志行驶,夜间骑乘时记得要打开灯光,并遵守交通规则,警察局将积极配合政府政策执行维护交通安全工作,共同维护用路人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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