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右轉未依號誌撞輕軌 警呼籲輕軌路口應依號誌箭頭指示行駛

【記者林韋呈報導】

前鎮警分局交通分隊於111年12月9日上午8時許接獲報案,前鎮區二聖路與凱旋三路口發生重機車與輕軌事故,立即派前員前往處理。

警方到場了解現一部重機車沿凱旋三路南向北行駛右轉二聖路,與行駛中輕軌列車發生碰撞,重機車騎士受傷後送醫急救,雙方駕駛經酒精測試均無酒駕,警方現場測繪並排除狀況恢復交通。

經警方初步瞭解,該重機車未依號誌指示右轉彎,警方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01項02款製單舉發,處罰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而未禮讓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部分,警方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01項17款製單舉發,處罰新臺幣六百元以上ㄧ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前鎮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輕軌路口,號誌應皆為箭頭綠燈,駕駛人行經輕軌號誌路口,應放慢速度,遵守號誌指示行駛,確認安全無虞時再通過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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