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警攔截圍捕肇事逃逸車輛 槓上開花查獲毒品案

【記者林偉呈報導】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於12月13日1時5分接獲報案,在苓雅區中山二路、興中一路口發生一部自小客車撞倒停放於路邊的重機車後肇事逃逸(無人受傷),本分局立即調派成功所及分局線上巡邏警網展開攔截圍捕。

員警根據車號搜尋,於12月13日1時11分在前鎮區一心二路、文橫三路口攔獲肇事逃逸駕駛劉嫌(男、88年次)所駕駛之自小客車,經員警盤查劉嫌主動交付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包,另盤查其同行友人潘男所駕駛自小客車,於車內再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1個及安非他命1包,經詢劉嫌、潘嫌(男、78年次)均坦承持有毒品犯行不諱,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另劉嫌所涉肇事逃逸部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本分局已依規定予以開單告發。同時再查出肇事駕駛劉嫌、其友人潘嫌均無領有汽車駕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本分局亦一併予以開單告發,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後續本分局將持續依肇事車輛逃逸路線,調閱沿線監視器查明是否另涉交通違規行為,併予告發。

苓雅分局表示,發生交通事故,應即時報警,肇事雖無人受傷,仍不得離開現場,逃逸行為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會依規定舉發。 同時也呼籲,吸食毒品有害身心健康,請民眾切勿吸食毒品,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向上溯源,以淨化社區,建立無毒的安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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