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斥「口罩解禁了但我還要賣呀!」 男子整箱搬走想和解仍遭移送

【記者林偉呈報導】

男子趁店家放置的口罩無人看管,下手行竊整箱搬走,事後雖完整歸還誠心道歉,仍依竊盜罪遭送辦。

鳳山分局忠孝所於111年12月7日接獲轄區中和街店家王女報案,表示一箱價值萬元剛進貨之醫用口罩遭竊,經自行調閱監視器,發現遭一位身著西裝之男子竊取。

警員林君樺受理後,擴大調閱監視器以確認竊嫌行向,經比對竊嫌特徵後確認為盧姓男子(31歲)所為,警方於12月10日通知盧男到案說明,其坦承犯行不諱,供稱因口罩無人看管,一時起了貪念才下手行竊,想說可以帶回家慢慢使用。

警方查扣盧男所竊取之口罩,完整歸還店家。後盧男至店家表示口罩已歸還並誠心道歉,希望店家能協助撤告,惟經警方告知盧男竊盜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店家撤告仍需移送,故全案詢後仍將盧男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應遵守法律,切勿因小失大而行竊,得不償失遭移送法辦。店家亦應妥善存放財物,加強防竊措施,以免成為歹徒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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