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斥「口罩解禁了但我还要卖呀!」 男子整箱搬走想和解仍遭移送

【记者林伟呈报导】

男子趁店家放置的口罩无人看管,下手行窃整箱搬走,事后虽完整归还诚心道歉,仍依窃盗罪遭送办。

凤山分局忠孝所于111年12月7日接获辖区中和街店家王女报案,表示一箱价值万元刚进货之医用口罩遭窃,经自行调阅监视器,发现遭一位身着西装之男子窃取。

警员林君桦受理后,扩大调阅监视器以确认窃嫌行向,经比对窃嫌特征后确认为卢姓男子(31岁)所为,警方于12月10日通知卢男到案说明,其坦承犯行不讳,供称因口罩无人看管,一时起了贪念才下手行窃,想说可以带回家慢慢使用。

警方查扣卢男所窃取之口罩,完整归还店家。后卢男至店家表示口罩已归还并诚心道歉,希望店家能协助撤告,惟经警方告知卢男窃盗罪属非告诉乃论之罪,即使店家撤告仍需移送,故全案询后仍将卢男移请高雄地检署侦办。

凤山分局呼吁,民众应遵守法律,切勿因小失大而行窃,得不偿失遭移送法办。店家亦应妥善存放财物,加强防窃措施,以免成为歹徒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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