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卫生局公布111年7月至11月蔬果抽验结果 12件蔬果农药残留不符规定已下架并依法处办

【记者千翼报导/图 : 高市卫生局】

为维护民众食用生鲜蔬果安全,卫生局于辖内传统市场、果菜市场、
餐饮业、大卖场及超市等贩售场所,针对生鲜蔬果抽验与稽查,111年7月至11月共计118件,其中12件蔬果农药残留不符规定,不合格率10.17%。(详如附件)

卫生局说明,此次7月至12月抽验蔬果共计118件,检验农药残留类别,其中12件农药残留不符规定,分别为豌豆(花莲豆)4件、芹菜1件、辣椒3件、荔枝1件、青江菜1件、百香果1件及木瓜1件。

蔬果检出农药残留不符规定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5款规定,依同法第44条第1项第2款规定,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已责令本市来源厂商及贩售业者即刻下架该批产品;不符规定产品中,9件移他县市所辖卫生局依法处办、2件卫生局已依法处办、1件移高雄市政府农业局处办。

卫生局说明,于市面抽验产品属于终端之监测,呼吁农友于栽种蔬菜水果施用农药时,应正确施用农药;而贩售业者贩售之蔬果,也应要求卖方提供完整产品交易凭证并保留,另将产品外箱来源资讯拍照存证,以利后续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达到源头管理。

卫生局提醒,民众选购蔬果时,除选择当季蔬果外,可挑选具有产销履历等可溯源之农产品标章,以确保安全;食用或烹煮蔬菜前,以流动清水清洗,就能有效降低健康风险。本市稽查结果可迳上高雄市政府卫生局网站(http://khd.kcg.gov.tw/) 食品卫生专区查询。若有任何食品卫生问题,欢迎迳洽卫生局食品卫生科(洽询专线7134000转食品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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