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館外糾紛滋事 新興分局:絕不容許破壞治安行為

【記者林偉呈報導】

有關媒體查證網路影片「前金區七賢、自立路口滋事」1案,新興分局說明如下:
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於12月15日2時20分獲報,前金區七賢二路某酒館外有糾紛滋事;巡邏警組及快打警力到場時,現場雖已無滋事或脫序情事,但依跡象,仍將在場4名男女帶返所調查、釐清偵辦。
經了解,在場共4名男女,其中郭男(43歲)係酒客,另3人為酒館人員(潘女,50歲;連男、53歲;施男,47歲),糾紛起因係郭男於日前多次至潘女任職之酒館消費,陸續向店家賒帳及私人借款共計達27萬餘元。
潘女於當天(12/15)上班時,在該店巧遇郭男又至店內消費,遂詢問郭男有關賒帳還款事宜,郭男聽後不悅,致雙方發生口角糾紛並衍生肢體拉扯,4人均輕微擦挫傷、無大礙;渠等見警到場時,即終止脫序行為,經帶案調查,雖4人均不提告,全案仍於偵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
新興分局重申,對任何滋事案件,警方絕對全力偵辦,絕不容許滋事等破壞治安行為,民眾如有任何債務問題,應理性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若有任何違法、違序行為,警方絕對嚴正依法執法、決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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