遶境隊伍燃放炮竹違規行為 警當場開單並於蒐證後移請消防局、環保局裁處

【記者戴金倪報導】

有關12月18日13時至22時本轄某宮廟遶境活動,遶境隊伍約於18時許行經苓雅區苓南前路與海邊路口時,堆放大量炮竹燃放之違規行為一節,本分局執勤員警見狀當場上前予以制止,並即時向廟方溝通約制,廟方隨即配合警方約制,後續另一貨車上所載運之煙火炮竹,遂立即停止燃放。本分局當場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9款舉發共計3件(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後續另將蒐證影像提供消防局、環保局各依業管法規裁處。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參與民俗節慶遶境活動務必約束自律並遵守相關法令,共同守護優質宗教文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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