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薑母鴨酒駕 男吃聖誕餐後自駕遭警送辦

【記者林偉呈報導】

新興分局前金所巡邏警組於12月25日1時50分許,巡經前金區中華三路與大同一路口時,見一輛自小客車於大馬路上行駛、大燈卻未開啟,警方於該車停等紅燈時予以盤查,過程中,發現駕駛面有酒容且身上散發酒氣,經酒測後,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送辦。

經了解,駕駛賴男(50歲)於聖誕夜晚間與友人陳男(43歲)、黃男(52歲)在左營區某餐廳吃全酒薑母鴨至凌晨1點多,期間雖未飲用酒精飲料,但卻喝了不少添加米酒的薑母鴨湯。員警聽聞後,也俟機向賴男宣導,吃了有添加酒精類的料理後開車,也算酒駕,並已觸法;隨後因賴男酒駕緣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第8項之規定對同車乘客告發掣單(6000-15000元罰鍰),三人聽聞後表示定會記取教訓,爾後進補飲用含酒類食物絕不會開車上路!

新興分局提醒,近日氣溫驟降,民眾常會食用燒酒雞、羊肉爐、薑母鴨等添加酒精類之料理進補暖身,提醒民眾如有飲酒或食用含酒精的料理後,千萬別自行駕車,除了計程車以外,也可以善用指定駕駛或代駕等服務,以確保行車安全。警方會持續加強取締酒駕,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影響交通安全或違法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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