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查捕街暴通缉犯 有效杜绝街暴份子再犯

【记者戴金倪报导】

因公共危险案及毒品案遭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桥头地方检察署、高雄地方法院发布通缉之黄姓男子,于108年4月起因涉及6起街头暴力事件经高雄市警方列管在案。案经专案小组历经数月之追缉,锁定黄嫌搭乘之交通工具,趁黄嫌更换藏匿处所时,于上记查获时、地,逮捕黄嫌归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表示,高雄市政府相当重视街头暴力案件,针对涉嫌暴力、毒品、枪枝且经常纠众聚集、妨害自由、恐吓危安、毁弃毁损等严重影响他人生命、身体、安全之易滋事分子,制定处理标准作业流程,并透过每周联系关怀之方式,告诫约制街暴对象勿再涉嫌街暴行为。

鉴于组织犯罪、聚众斗殴或其他重大影响社会治安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其危害重大,经院检机关命定期至警政机关报到者,若未依规定报到,依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法院、检察官即得迳行拘提,以强制处分方式吓阻街头暴力案件,以先期预防犯罪之发生,维护民众生活环境。

现任警察局局长林炎田,上任后积极延续前任黄局长(现任警政署长)的治安政策,指示除关怀约制街头暴力分子外,亦须加强查捕遭通缉之街暴分子,务必追缉归案,以杜绝再涉案之可能,大队侦查第二队遵照指示,立即与仁武分局共组专案小组,追查列管街暴通缉逃犯黄姓男子。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长林炎田表示,街头暴力紧邻民众的生活环境,影响人民甚钜,高雄警方先以关怀约制的方式,预防犯罪发生,再以强硬的手段,不远千里不问何时,积极查缉逃匿的街暴分子归案,展现雄警打击暴力犯罪的决心,吓阻列管易滋事的街暴分子、涉案高风险分子,维护本市市民生命、身体、自由、财产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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