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现场调制饮料标示规定 扩大应标示总咖啡因含量之产品范围

【记者戴金倪报导】

市面上手摇饮料五花八门,但想知道有没有「咖啡因」跟含量对消费者而言是难事一件。食药署表示,为加强揭露市面上现场调制饮料之标示讯息,将扩大应标示总咖啡因含量之产品范围,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

食药署昨公告修正「连锁饮料便利商店及速食业之现场调制饮料标示规定」草案,表示修正重点说明如下:

一、扩大应标示总咖啡因含量之产品范围,由「咖啡饮料」修正为「含有咖啡因成分之现场调制饮料」,应标示该杯饮料之总咖啡因含量。
二、新增QR Code(Quick Response Code,短阵图码)或其他电子化方式,作为可标示方法之一。食药署表示,业者若未依上述规定标示,将依违反食安法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至300万元罚锾;标示不实者,处4万元至400万元罚锾。

同时,食药署鼓励业者主动标示相关之醒语,如避免过量摄取咖啡因饮料、请适量饮用咖啡因饮料或其他等同字义之醒语,随时提醒消费者选购饮料时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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