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处挺厂商 纾困措施再延长至12月底

【记者顾凌豪报导/图 : 经济部加工出口区管理处】

因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续影响区内事业营运绩效,经济部加工出口区管理处(简称加工处)持续挺厂商共度难关,对于科技产业园区内营业额衰退50%之艰困厂商,得申请土地租金、管理费及污水处理费用缓缴至111年12月31日止,另经营幼儿园、餐厅业者得申请租金(权利金)减半。

加工处处长杨伯耕表示,为协助区内厂商度过营运难关,积极推动相关纾困措施计2年,共减收新台币(下同)约4,000万元、缓缴约1亿7,000万元,受惠之区内厂商逾九成以上。经统计比对109年至111年,各园区营业额已有逐步复苏情形,显见纾困措施已达阶段性成效。

加工处进一步说明,科技产业园区第1阶段纾困措施于109年5月实施,土地租金全面减收20%计6个月;第2阶段于109年12月起,营业额衰退15%之厂商,可再申请土地租金减收20%计6个月;第3阶段于110年7月起至111年6月止,营业额衰退50%之厂商,可再申请土地租金缓缴1年。

然考量国内疫情仍然严峻,加工处再提出第4阶段「科技产业园区因应疫情延长纾困措施」,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区内事业任1期营业额减少达50%以上时,得向加工处(或分处)申请土地租金、管理费、污水处理费用缓缴至111年12月31日止,以及餐厅租金减半7个月及幼儿园权利金减半1个月之纾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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