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停課標準 1/3或10班確診才全校停課

【記者千翼報導/圖 : 教育部】

教育部經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討論後,今天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中宣布,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高中以下學校有三分之一以上班級或全校達十班以上班級暫停實體課程10天,該校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明天開始實施。

教育部發布新聞稿說明,各級學校如有發生教職員工生為確診個案,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COVID-19確診個案與接觸者自主應變機制」,處理原則如下:(詳如附件實施流程圖)

當校園出現確診個案時,由學校「防疫長」依據學校持續營運計畫,提供確診個案足跡資料(如教師授課班級、學生在校上課紀錄及活動歷程等),並配合疫情調查由衛生單位匡列「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

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一、確診個案就讀班級之學生,因長時間共同生活學習生活,均列為「密切接觸者」進行「居家隔離」,此班級於居家隔離期間暫停實體課程10天,待篩檢結果全數為陰性,則全班恢復實體課程。

二、疫情調查期間,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之「接觸人員」(包含修課、授課、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校內餐廳用餐…等),該等人員暫停實施實體課程1至3天,並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學校亦應進行環境清潔消毒。

三、衛生單位依學校提供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資料進行疫情調查,視疫情調查結果:

(1)確診個案授課/修課班級如無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恢復實體課程。

(2)確診個案授課/修課班級如有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須居家隔離並進行篩檢;密切接觸者篩檢結果如為陰性,其授課/修課班級恢復實體課程;如密切接觸者之篩檢結果為陽性,則重新進行「確診個案」相關人員之調查造冊流程。

四、疫情調查結果,學校有三分之一以上班級或全校達十班以上班級暫停實體課程10天,該校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該校教職員工生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五、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等,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

貳、大專校院

一、疫情調查期間,確診個案授課/修課之班級;以及確診個案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餐廳用餐等活動足跡之接觸人員,實施暫停實體課程1至3天,人員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學校並應進行環境清潔消毒。

二、衛生單位依學校提供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資料進行疫情調查,視疫情調查結果:

(1)確診個案授課/修課班級如無密切接觸者,恢復實體課程。

(2)確診個案授課/修課班級如有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須居家隔離並進行篩檢;密切接觸者篩檢結果如為陰性,該授課/修課班級恢復實體課程。密切接觸者之篩檢結果為陽性,則重新進行「確診個案」相關人員之調查造冊流程。

三、學校1/3以上科、系、所之班組暫停實體課程10天,該校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該校教職員工生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四、學校或校(區)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期間,得縮減上課週數,採一學分十八小時彈性修課,以線上課程或於週間補課等方式辦理。

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期間,應於確保學生學習品質之前提下,學校教職員生以彈性措施進行線上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此外,學校應配合衛生單位進行校園清潔消毒。

各級學校及地方政府須依本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據以落實執行,教育部並將成立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應變小組,協助學校、各縣市政府處理暫停實體課程實施相關疑義,如欲採取有別於本實施標準之作法,應與本部應變小組研商後實施,以兼顧校園健康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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