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估選舉人1,930萬人 全台設置1萬7,648處投開票所

【記者林偉呈報導/圖 : 中選會】

中選會及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今(18)日發布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公告,主委李進勇表示,本次選舉共有9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起至下午4點為止,預估選舉人數將近1,930萬人,將選出1萬1,023位地方公職人員,並預計在全國設置1萬7,648處投開票所,動員超過30萬選務工作人員,期勉全國選務人員齊心協力辦好這次選舉及修憲複決公投。

今日中選會發布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公告;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則發布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公告。選舉公告內容包括選舉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及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中選會說,候選人登記日期從111年8月29日起至9月2日止,提醒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辦理候選人登記時需附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且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將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上網公告1年,請相關公職候選人正確填寫,並於登記時繳交。

此外,針對立法院於111年3月25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中選會定於111年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

主委李進勇表示,此次修憲複決具有公民首度行使修憲複決的歷史意義,我國憲法歷經7次增修,皆由國民大會通過,11月26日將是中華民國史上首次修憲複決交付公民投票,決定18歲、19歲的國民是否可以擁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特別呼籲國民年滿20歲,踴躍行使公民的權利,並且拒絕賄選的誘惑,勇於檢舉,共創清明、乾淨的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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