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在大學之亂

屏東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系系主任葉晉嘉。(圖截自國立屏東大學Facebook)

國立屏東大學又出事了!這回出事的是已婚系主任被其指導的女研究生丈夫控訴兩人偷情,校方人員在接受到訊息後,口頭承諾會處理,結果隱匿了兩個多月,才遭媒體揭發這件不倫戀,國立大學的招牌又被蒙上一片暗綠黑。

近幾年要進大學念研究所或博士還是進修,真的很容易,國立大學也開始幾乎不採用筆試,只要繳交報名費與相關資料以及口試後,幾乎暢通無阻,如果報名人數不足時,更是同額錄取,大學不是窄門了,碩士跟博士根本滿街都是,而進入研究所後最重要的一環就是選擇指導教授了!屏東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系系主任葉晉嘉,手下收了多位研究生來指導論文,但就被研究生的丈夫指控破壞家庭,利用指導教授的身份與系主任的職權,跟妻子大搞曖昧,向校方人員反應,卻被隱匿案情,讓人夫相當不滿。屏東大學近來已經發生的許多爭議案件,但校方的處置相當不積極,讓道德在校園裡淪喪,學校宛如局外人。
這起事件已經很明顯的違反學術倫理,以及觸及性平法,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1 條: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外,並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不得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證據。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任何人不得另設調查機制,違反者其調查無效。
根據女研究生丈夫指控,在發現問題時就跟學校主任秘書兼總務長,也是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陳永森檢舉,陳永森允諾會處理此事,但他苦等了兩個多月均無下文。如果這樣的指控屬實,陳永森已經觸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1 條規定,未在24小時內通報,何況又是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知法又犯法,是為了校譽?還是為了保護破壞家庭的系主任?或是為了自己日後前途?這些我們不得而知,這次事件也引發了該系研究生要求更換指導教授的事情,校方也積極處理更換指導教授,不過對於校方的隱匿行為都感到不恥,而該主任在事件發生後,還是一樣在社群媒體上發布行程與生活點滴,毫不在意外界的眼光,這樣的行為更加讓外界議論紛紛。也在看學校怎麼做?
指導教授跟指導學生間本來就應該保持距離與份際,據傳這位系主任是位型男,年紀不大又是正教授,很受女學生喜愛,有傳出跟學生曖昧的對象不只一位,已婚的系主任風流瀟灑頗具男人味,又掌握學生的論文生殺大權,想要保持一定的距離有些難度,但身為人師早就要把持心態,不管學生是自願還是被迫交往,都應該嚴厲拒絕,但這位系主任根據媒體所呈現出的證據指出,也曾跟研究生的丈夫當面道歉,也有道歉書,還包紅包,內容明顯就是意圖接近學生以獲取人脈,未來在當地好好發展,但這樣的行為本來就是錯誤,何況傳聞與他交往的女生還不在少數,這樣的校園色狼豈能還讓他留在校園?應該停職等候調查,而不是只先暫時停止系主任的職務,繼續跟女學生勾搭或聯絡,但屏東大學雖然最後還是通報性平,但此事仍繼續延燒,外界都在看屏東大學如何處理此事?最早知情的主任秘書會受到什麼樣的懲戒?該師要怎麼處理?目前都還沒有答案,但這位教授仍在繼續他的工作,很難想像學生家長跟他人的丈夫,會不會擔心哪一天換他們的孩子或妻子被染指?這後果不堪設想,相關單位該動起來了!讓這樣的狼師趕緊離開這樣的場域,避免同樣的事件再度發生。

鄭國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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