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多看多查注意数量 安心享购乐兔年

【记者千翼报导】
新春将至,在团聚欢庆佳节的同时,也少不了美食相伴,除了市面上琳瑯满目的食品外,网路购物、海外归国亲友带回的异国美食,也是过年期间少不了的好滋味,食药署提醒:
一、 购买前,可先查询本署食品药物消费者专区>国外消费红绿灯,得知国际间对于食品发布之警讯,避免购买到问题产品。
二、 购买时,可把握「看」、「查」、「慎」、「取」四原则,选购安心产品,开心过好年。
三、 输入进口食品,应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0条规定申请输入查验,不过,一般食品供个人自用时,价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内;锭状、胶囊状食品供个人自用,每种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计不超过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装为限)者,可不须向食药署申请输入查验。
食药署提醒,如果食品是以自用方式免申请输入查验进口,却拿去贩售,就会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0条,依同法第47条第1项第14款,可处新台币3到300万元罚锾。
过年期间,在选购进口食品时,多看多查多注意才能买得开心,吃得安心,食药署预祝大家新年快乐,鸿图(兔)大展,兔年行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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