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連假首日飲酒狂歡 男子酒駕遭逮進警局過夜悔不當初!

【記者林韋呈報導】

苓雅分局巡邏巡佐李中皓、警員陳威遠12月31日凌晨2時30分許於苓雅區青年二路、仁義路口時,見一部機車未開啟大燈,員警上前示意駕駛張姓男子(89年次)停車受檢,隨即發現男子身上散發酒氣,張男經過酒測,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當場被員警依公共危險罪逮捕移送偵辦。

成功路派出所巡邏警網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苓雅區青年二路、仁義路口發現一部未開車燈機車,遂攔下盤查,隨即就聞到駕駛張男身上散發出濃濃酒氣,面對員警詢問,張男及所搭載的林姓女友人(85年次)均坦承一小時前在餐酒館有飲用調酒,因心存僥倖貪圖方便才會騎車上路返家,然而同車林姓女友人亦未予以勸阻,沒想到卻因為未開啟機車大燈而遭員警攔查。駕駛張男經實施酒測,酒測數值超過法定標準,當場遭員警依違反公共危險罪逮捕,訊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同車林姓乘客未勸導禁止張男酒後駕車,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本分局亦一併予以開單告發。

經瞭解,張男本來是與朋友開心聚餐歡度元旦連續假期,沒想到因為餐敘中飲酒,酒後又心存僥倖酒駕,卻疏忽未開大燈而遭員警查獲,連假的第一天就進了警局過夜,張男感到相當懊悔,後悔莫及。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餐敘如有飲酒,應請親友搭載或搭乘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返家,切勿因貪圖一時方便心存僥倖而酒後駕車,避免造成無法挽回的憾事!警方呼籲為杜絕酒駕事故憾事發生,苓雅分局於元旦連續假期、公司行號尾牙高峰期間,規劃取締勤務針對轄內易飲酒場所周邊路段,加強稽查攔檢取締,絕對嚴加執法,保護市民大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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