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優質育兒環境 台南生育獎勵金提高為2萬元

【記者顧凌豪報導/圖 : 台南市政府】

為獎勵生育,台南市今(112)年將新生兒第一名及第二名子女生育獎勵金調升至兩萬元。台南市長黃偉哲今(4)日赴安平區戶政事務所頒發生育獎勵金予新生兒父親查先生,恭喜查先生喜獲千金,也藉機會向查先生宣傳市府育兒福利政策,並表示台南會陪伴新生兒一起平安健康成長。

 

黃偉哲表示,台南市致力完善育兒環境,新生兒母親從懷孕開始便可以向南市府申請居家安胎服務,在生育後可以媒合到宅坐月子以及育兒指導員的免費服務。此外,新生兒更可以享有育兒津貼或者托育補助的福利,讓新生兒從出生前到出生後都能被呵護,更幫助父母減輕照顧負擔。

 

黃偉哲指出,提高生育獎勵金是對年輕爸媽的鼓勵,另外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等育兒福利,都是為了減輕年輕爸媽工作及經濟上的壓力。希望讓年輕市民有感台南是宜居城市,讓大家願生、能養,藉此提高台南市的生育率。

 

獲得新生兒補助的查先生表示,妻子預產期在今年1月上旬,在市長甫宣布青銀福利政策後就迎來新生命,他也為能享有台南市的新生兒福利感到歡欣。

 

民政局長姜淋煌說明,台南市自今年1月1日起將產婦生產第1名及第2名新生兒之生育獎勵金自新臺幣1萬元及1萬2,000元再提高到2萬元,這是南市府繼108年提高產婦生產之第3名、第4名新生兒為3萬元,109年提高第5名以後每名新生兒為5萬元,及111年提高第1名新生兒為1萬元生育獎勵金之後,再度釋出之育兒福利政策。希望民眾能感受到南市府一份祝福的心意,還有社會對產婦及新生兒的恭喜及祝福。

 

台南市新生兒於今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新生兒父或母一方設籍台南市連續6個月以上,並於60日內向台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完成新生兒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者,按產婦生產之新生兒個數,發給生育獎勵金。第1名及第2名為2萬元,第3名及第4名為3萬元,第5名以後每名為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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