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动市区发展都发局完成法令修订

(记者谢富益\高雄报导)为带动市区发展,促进居住环境品质,高雄市政府都发局陆续完成容积奖励通盘检讨及修订「都市计画法高雄市施行细则」,确保市民空间环境品质并带动市区发展。

都发局指出,为确保市民人行空间环境品质并兼顾稳定本市营建产业投资环境,在111年11月11日完成容积奖励通盘检讨,开放空间容积奖励措施续行适用五年;也在111年12月26日完成修订「都市计画法高雄市施行细则」,包括增订TOD运输导向发展可提高法定容积30%之法源,危老都更、捷运开发、增额容积或容积移转之基地予以放宽建筑物高度比,让设计更有弹性且开发更具效益,此外配合都市更新条例明订自拟细部计画门槛,另亦因应少子化、人口老化及产业发展需求,新增社福设施可设置于文教区、幼儿园与银行可设置于甲乙种工业区。

都发局说,近十年受理申请开放空间容积奖励案一年约36件,占使照数约1%,申请比例不高且有侷限性,如受到区位、市场景气、地价、基地规模限制等。基于建筑技术规则已订有「实施都市计画地区建筑基地综合设计」等相关规定,以确保开放空间机能品质,且建筑退缩地作开放空间使用,亦可确保公众通行权,保障市民人行空间环境品质,经检讨后原市地区宜继续适用,赓续实施5年,届期前再予检讨。

市府基于鼓励TOD运输导向发展,场站半径五百公尺范围,得循都市计画程序提高法定容积之30%,未来透过都市计画说明书明订执行细节,将再进行都市计画公开展览及审议等程序,捷运黄线场站周边土地将可受惠适用,且基于信赖保护原则,现行增额容积实施 (含环状轻轨及铁路地下化凤山计画)及容积移转实施范围(含捷运红、橘线、台铁捷运化车站等),不受影响。

都发局表示,为鼓励本市都市更新、危老建筑物改建、捷运联合开发、增额容积及容积移转案件之开发,可能受限于建筑技术规则之建筑物高度比等规定,致建筑物无法充分规划设计利用之状况,影响建筑物重建意愿。爰于本次修法将临8公尺以上道路之建筑基地,其建筑物高度比适度放宽至路心1比5,且申请人亦可依原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164条规定择优申请检讨,让设计更有弹性且开发更具效益。

本次修法亦配合都市更新条例明订都市计画自拟或变更细部计画门槛,如属于自行划定更新单元者,只要私有所有权人4/5、其面积4/5以上同意,就可以提出自拟或变更细部计画,以因应都市更新之需要。另因应少子化、人口老化,部分私校在退场前后有活化之需要可设置社福设施;而配合产业发展并建构劳工友善环境,亦增加幼儿园与银行可设置于甲乙种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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