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公聽會

(記者黃山高\高雄報導)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繪製國土功能分區圖、製作使用地土地清冊及研擬繪製說明書後,於縣市政府及有關鄉、鎮、市、區公所公開展覽30日,並舉行公聽會,內門區本月3日於內門紫竹寺聖德堂,六龜區本月7日於神威天臺山道場敬孝堂,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陳述意見,許多居民忽視該項公告,籲請大家重視自己權益。

旗山區1/13於旗山大德里活動中心舉行公聽會,旗山區旗尾段67-1號土地位於旗山區東平里義民巷19號,為黃志權於72.9.23向高縣府申購,72.11.15新登錄為74等則建地目,地政局於73.9.12.旗地字第5603號收件申請補辦土地使用編定,依高縣府73.8.29七三府地用字中88794號函准,74.8.30原所有權人中華民國經買賣變更登記於黃志權、黃李梅香名下,黃志權並於78.3.30向台灣省政府申請國民住宅貸款新台幣63萬元改建二層加強磚造房屋,目前67-1號土地所有權和549建物所有權登錄於劉昱(ㄨㄣˊ)名下。

高雄市新聞傳播職業工會旗山分會設置於549建物旁,分會長黃山高與妻女皆為記者,近幾年來於豪雨時經常協助政府宣導撤離紅色警戒區和黃色警戒區住家居民的新聞,水土保持局從未將旗山區東平里義民巷整區域列入警戒區,距離最近的紅色警戒區為旗山區東平里崙北巷12號附近。

當地居民質疑,既然旗山區東平里義民巷從未列入警戒區,為何高雄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竟被列為國土保育區第一類?且旗美褒忠義民廟附近包括旗山區旗尾段67號土地早已經地政局劃設為遊憩用地,顯然與該局此次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使用分區和使用地自相矛盾並有衝突!民眾質疑難道高市府地政局認為水土保持局竟會不顧本區居民安危而疏忽未予列入警戒區?

而且旗山區旗尾段67-1號土地為黃志權於74.8.30向原所有權人中華民國購買,00549-000建物是於78.3.30向台灣省政府申請國民住宅貸款新台幣63萬元改建,被列為國土保育區第一類,是否原所有權人中華民國賣方和台灣省政府貸款方都涉嫌詐欺民眾財產?該地區許多居民怨聲載道,如未獲合理解釋,必將群起抗爭。

圖說 水保局從未將旗山區東平里義民巷列入警戒區,距離最近的紅色警戒區為旗山區東平里崙北巷12號附近。

 (黃山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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