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骑单车遭拦查 酒后驾驶「慢车」仍犯法

(记者谢富益报导)三民第一分局哈尔滨派出所员警14日于三民区重庆街口发现彭男(41岁)摇晃骑乘自行车,行迹可疑且面部泛红,遂立即向前拦查,发现他身上竟有浓浓酒味,经施予酒测后,酒测值超过标准,虽未触犯刑法公共危险,仍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员警当场依规定予以制单举发。

经调查,彭男于当日6点前有饮酒,以为酒精已退了,便骑单车出门买东西,未料会被警察拦查,起初他当场选择拒测,但经员警告知拒测罚款及违反法规罚款的差异后,彭男最后决定还是乖乖施测,最终酒测值超过法定标准值。彭男在开单过程中也不停询问开单罚款超过期限缴纳是否会双倍罚款,员警见状苦劝,罚钱事小,如果酒后骑单车会造成自己或他人危险,就后悔莫及。

三民第一分局提醒酒后不管是脚踏自行车、电动辅助自行车、微型电动二轮车、电动自行车、个人行动器具,都属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所规定的「慢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3条第2、3项,慢车驾驶酒精浓度超过标准,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拒绝接受酒精测试之检定者,处新台币4800元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驾驶微型电动二轮车者,并当场移置保管该微型电动二轮车。呼吁民众酒后不开车,给自己一条平平安安回家的路!三民第一分局仍会持续针对辖区易发生车祸事故时段、路段取缔酒驾及交通违规,杜绝憾事发生,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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