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车恶意逼车 警方立即受理侦办 严惩重大交通恶行

(记者魏正赐报导)高雄市阿莲区112年3月23日16时许,发生「恶意逼车」事件!吴姓男子(32岁)驾驶白色休旅车,行经阿莲区忠孝路路段,打方向灯欲左转进忠孝路147巷之际,突遭后方大型车按喇叭,该车更逆向超车将吴民拦下爆发口角冲突,警方依规定调阅吴民行车记录器后,锁定大型车驾驶田男(32岁)涉有重嫌,旋即通知田嫌到案说明。

湖内分局本日指出,3月23日17时08分许,接获吴姓男车主报案,于阿莲区忠孝路132号前遭恶意逼车,且该车逆向超车停在吴男轿车前,直接挡住去路。本分局除已立即循线通知田姓犯嫌到案说明外,有关交通违规部分,将依法制单举发。另有关涉及刑事部分,将依刑法强制及妨害自由等罪嫌函请台湾桥头地方检察署侦办。

湖内分局表示,在道路上,任意迫近或突然变换车道迫使其他车让道,或行驶时任意突然减速、煞车等恶意挑衅逼车行为,除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可处罚新台币6,000-24,000元外,另依涉案情节,如涉及强制及妨害自由等罪嫌将依法侦办,以维护用路人的行车安全。警方呼吁呼吁驾驶人应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勿有危险驾驶行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憾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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