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取締交通違規意外查獲公共危險通緝犯,駕駛直呼:「怎麼可能啦」!

(記者吳冠賢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巡佐高宸毅、警員鄭仲勛於4月28日2時50分執行巡邏勤務巡經建國、福德路口時發現一台自小客車牌貼了反光貼紙停在路邊,警方遂上前進行盤查。

警組上前詢問為何停在路邊,男子神情緊張地說在等人,經員警查詢駕駛身分後,意外發現洪姓男子(79年次)係屏東地檢署112年4月發布之公共危險通緝犯,警方問洪男是否有案件沒去報到,洪男表示案件都有定期去報到,更頻頻直呼「怎麼可能啦」。

但電腦查詢結果洪男三天前已被屏東地檢發布通緝,洪男不敢相信,鄭等二員立即對洪嫌進行權利告知並將其逮捕解送歸案,洪嫌事後向警方表示並沒有收到案件通知,所以才不知道自己被通緝。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若有收到法院或地檢署的司法傳票文書,務必依指定庭期到案說明,以免損害自身權益;警方也將持續查緝不法,提供民眾安全的生活環境。

圖說:警方巡檢意外發現通緝犯 (圖片凱旋路派出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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