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偵辦四海幫海南堂成員擁槍妨害自由恐嚇取財一案

(記者黃思慈報導)

本大隊日前接獲某被害人疑遭控制行動恐嚇取財後釋放之情資,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及分析比對查訪後,鎖定4男2女涉有重嫌,於112年7月18日經埋伏發現儲姓、陳姓犯嫌駕駛自小客外出,隨即派員尾隨至左營大路某停車場,見犯嫌下車之際予以拘捕到案,本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儲姓、陳姓所涉罪嫌重大,並於19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經裁准。隨後,專案小組持續追查,並於19日持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其餘犯嫌位於臺南市東區及高雄市左營區、新興區住處等處所執行搜索,拘提張姓犯嫌等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中張姓(儲姓犯嫌女友)、另名張姓犯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於20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黃、周犯嫌2人分別經檢察官諭知以3萬交保或請回。全案並扣得改造手槍1支、瓦斯槍2支等證物。

經查,儲姓犯嫌曾為四海幫海南堂堂主,與張姓犯嫌為男女朋友,陳姓犯嫌、另名張姓犯嫌均為該四海幫海南堂成員,被害人則係張姓女友前公司主管。於112年6月10日20時許,儲姓被告等人因不滿被害人,竟密謀分工控制行動恐嚇取財,並由張姓女友出面假意邀約被害人見面聊天,並由儲姓犯嫌及其手下埋伏,持槍將被害人強押上車帶往某民宅,共同毆打被害人,要求被害人聯繫股東拿錢放人,經被害人拒絕後,持續毆打被害人,迫使被害人書寫面額2100萬元之本票及同意交付60萬元現金,始於同年月11日凌晨3時將被害人釋放。

檢警共同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黑幫暴力犯罪,並在此呼籲不法之徒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對於暴力行為絕對零容忍,定嚴予追緝偵辦,以維護社會安寧秩序。

圖說-改造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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