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工業區化工廠異戊二烯洩漏污染未及時通報 環保局依法重罰要求立即改善

(記者吳冠賢報導)今(30)日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大社工業區傳出異味污染,立即派員稽查,查獲大社工業區化工廠熱可塑性橡膠製造程序(M04),洩料區之運輸管線法蘭洩漏,導致異戊二烯外洩致產生異味污染物,已違反空污法32條規定,裁處10萬~500萬元罰鍰。廠方除立即完成止漏外,並灑水稀釋污染物濃度,環保局人員現場持續監控空氣品質,狀況已排除。

現場洩漏點。(高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指出,該廠使用異戊二烯,為「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列管場所,然而該廠卻未於1小時內進行通報,將再依違反空污法第33條規定,裁處10萬~2,000萬罰鍰。

環保局呼籲業者應妥善管理製程原物料,並不定時加強管線巡檢,避免洩漏情形發生,若遇突發事故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至遲於1小時內通報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違者將依法開罰。民眾若發現異味污染情事,可撥打環保局報案專線07-7317600,主動向當地環保局舉發,共同維護空氣品質。

稽查人員進行環境監測。(高市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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