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油大林厂火警案 委托外部专家查验检视 并持续检讨改善

(记者李丽华报导)有关立委关切台湾中油大林厂火警调查报告一事,台湾中油表示,相关报告因需由外部专家查验,因此需要判读相关事证的时间。事故发生之后,台湾中油即委托4个第三方公证单位,查验相关管线及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目前判定事故主因为空气冷却器集管箱破裂泄漏氢气引燃火警,再接连引发其他管线破裂;对此案,经济部已召开多次检讨会,检讨人为疏失,并研议对设备供应商、代检机构求偿,同时要求中油启动改善措施。

台湾中油指出,去年10月27日火警事故后,外部调查委托单位包括,MS管线及Flare管线破损分析委由金属工业研究发展中心办理,E-3004空气冷却器破损分析委由工业技术研究院办理,火灾事故原因调查报告委由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防技术顾问基金会办理,火警事故调查分析工作报告委由国立高雄科技大学办理。

经第三公证单位取样现场管线及设备检验、调阅火灾发生前、后之压力及温度变化等资料,并多次邀集外部专家学者共同讨论,判定本次事故主因为E-3004空气冷却器集管箱破裂泄漏氢气立即引燃引发火警,致现场火势燃烧波及邻近设备及钢构,断裂后钢构由高处掉落撞击Flare管线表面,造成管线局部凹陷变形与破管现象,另MS管线因火场高温导致强度大幅下降开始膨胀,接着膨胀部位管壁变薄至无法承受管内部蒸气高压,进而造成MS管线破裂。

事发之后,经济部相当重视与关心,王美花部长、曾文生次长多次召开检讨会议,除要求台湾中油检讨疏失外,也应研拟改善措施,从设备面、制度面及执行面提升设备品质,如将E-3004空气冷却器相关设备材质由双相不锈钢提升为镍合金825,集管箱设置应变规即时监控等,并修订相关标准作业程序及对员工进行完整的教育训练,台湾中油同时将研议向设备供应商及代检机构求偿,待收集相关资料后,也将于法律时限内提出民事诉追。

去年10月27日台湾中油大林厂发生火警。(图截自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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